消防用地最新规定
一、消防工业用地标准
(1)开工前在当地消防支队备案;
(2)现场电焊、切割这些需要动火的地方,在动火前到总包单位(有的话,没有就自己单位管)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各方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另外,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形成书面的消防重点部位监测点,并形成记录;
(3)现场实际操作过程中,工地上各处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工地内有充足的消防用水并且消防水管单独回路覆盖各个角落,另外工地内形成符合规定的消防道路,场内动火和消防重点监测部位有专人值守等等。
消防工业用地标准
二、 消防安全检查程序
(1)领取、填报《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报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报送灭火、疏散预案;
(4)报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报送单位员工消防培训情况,电工、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上岗证;
(6)报送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公安消防机构应在受理《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后3日内前往检查,检查后2日之内应当发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上述场所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工程项目,其使用或者开业检查内容与消防验收内容一致时,消防安全检查可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同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