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资料通常分为施工管理资料和施工技术资料,其原件要向城建档案馆提交。重点检查的内容如下:
1、开、竣工报告
2、 施工组织设计。
3、技术交底。
4、工程洽商记录。
5、设计变更。
6、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建筑构配件的质量证明书、自检报告、复试报告,见证记录。
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8、功能性试验记录。
9、影响建筑使用功能和结构功能的试块、试件试验记录。
10.工程测量复核及预检记录。
1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13.竣工测量资料。
12.工程竣工文件(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