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自检、互检及专检。
2、三检制;送检的产品必须先由操作人员进行\"自检\",然后再由班组长或同事进行\"互检\",最后由检验员\'专检\',确定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3、首件检验后是否合格,最后应得到专职检验人员的认可,检验员对检验合格的首件产品,应打上规定的标记,并保持到本班或一批产品加工完了为止(所有首件产品必需留样,留作后续产品对比之用,来看过程是否发生变化,并用记号笔进行标记以示通过首件检验)。
首件检验不合格,需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重新进行加工、进行三检,直到合格后才可以定为首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