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及一级建筑的稳定性标准为0.01 mm/d。如果沉降量超过2.0 mm/d,应采取有效的措施。
规范规定,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变形观测: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物;
2、 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物;
3、 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 ;
4、 加层、扩建建筑物;
5、 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6、 采用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物。
萨摩犬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