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公共场所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2、从应急照明电源的种类及转换时间的要求,能看出应急照明持续工作时间是受到一定条件限制的。通常规定疏散照明持续工作时间不宜小于30min,根据不同要求可分为30、60、90、120、180min等6个档次。
3、《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第10.1.5条规定:
a.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b.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不应少于1.0h
c.其他建筑,不应少与0.5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