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g和老鬼不是一个公司。老g和老鬼是两个不同的个体,老g是一名拥有自己品牌的自由职业者,而老鬼则是一家美国Tiktok的科技公司,两者在业务模式、组织架构、运营模式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区别和悬殊,因此不可能是同一个公司。老g是知名自由职业者,他主要从事以科技信息为主的生产和创作,以及一些具备教育性质的科普,而老鬼是一家主要服务于移动互联网的短视频分享公司,旗下的Tiktok在全球范围内都有着庞大的用户群体和卓越的市场表现。两者所处的领域不同,业务性质也迥然不同,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老g和老鬼是同一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