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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既以罪谪居筠州译文

余既以罪谪居筠州译文

“余既以罪谪监筠州盐酒税”译文是:我因为获罪已经被贬谪监察筠州的盐酒税。

东轩记

苏辙

余既以罪谪监筠州盐酒税,未至,大雨,筠水泛滥,登北岸,败刺史府门。盐酒税治舍俯江之漘,水患尤甚。既至,敞不可处,乃告于郡,假部使者府以居。郡怜其无归也,许之。岁十二月,乃克支其欹斜,补其圮缺,辟听事堂之东为轩,种杉二本,竹百个,以为宴休之所。然盐酒税旧以三吏共事,余至,其二人者适皆罢去,事委于一。昼则坐市区鬻盐、沽酒、税豚鱼,与市人争寻尺以自效;莫归,筋力疲废,辄昏然就睡,不知夜之既旦。旦则复出营职,终不能安于所谓东轩者。每旦莫出入其旁,顾之,未尝不哑然自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