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经验 > 呈批件与请示区别

呈批件与请示区别

呈批件与请示区别

所谓呈批件,就是下级送往上级需要审批的内容。

其标准写法如下:

1、掌握请示的用途: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决断、指示、批示或批准事项所使用的呈批性公文。

2、了解请示的分类;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请示分为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

3、重点掌握请示的写法:

(1)标题。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请示的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机关。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

(3)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它是请示事项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上级机关批复的根据。原因客观、具体,理由合理、充分、上级机关才好及时决断,予以有针对性的批复。

2、)主体。主要说明请求事项。它是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具体请求,也是陈述缘由的目的所在。这部分内容要单一,只宜请求一件事。另外请示事项要写得具体、明确、条项清楚,以便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批复。

3、)结语。应另起段,习惯用语一般有“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以上请示,请予审批”或“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等。

(4)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标题写明发文机关的,这里可不再署名,但需加盖单位公章,成文时间××××年××月××日。

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请示属于上行文。凡是本机关无权、无力决定和解决的事项可以向上级请示,而上级则应及时回复。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请示可分为三种。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请求批转的请示。

请示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必须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

请示的问题必须是自己无权作出决定和处理的。

必须是为了向上级请求批准。

请示的特点

一文一事。为了便于领导批复,请示行文必须一文一事。这就是说,每则请示只能要求上级批复一个事项,解决一个问题。

请批对应。一请示,一批复。没有请示就没有批复。请示所涉及的问题,一般较紧迫,没有批复,下级机关就无法工作。因此,下级机关应及时就有关问题向上级机关请示,上级机关应及时批复。

事前行文。请示应在问题发生或处理前行文,不可先斩后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