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巡警包括巡逻警察,治安巡警、交通巡警(交巡警)、巡逻特警(巡特警)而这些都是公安系统的警种.2、所谓“巡逻特警”是近几年来才出现的一个特殊的“新警种”,它一般是由市一级的公安特警大队抽调部分人员参与到普通的城市巡逻任务中。也有由原先的巡警大队按照任务的扩展而升级为特巡大队的。比如以前巡警的任务包括:城区巡逻防控、打击街面违法犯罪、为群众提供救助服务、110出处警、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抢险救援以及参与城市管理等职责。升级(改建)后的巡特警支队在继续履行原巡警支队职能的同时,还将承担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暴乱、骚乱事件和突发性、群体性治安事件以及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