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务专勤人员不是辅警,他们是公安机关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从事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与辅警不同。
警务专勤人员是指公安机关内部专门从事警务保障和技术服务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技术保障人员、警卫人员、通信联络人员、协勤人员、司机、厨师等。他们的工作内容包括保障警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安机关内部的安全与秩序、提供技术支持等。
而辅警则是公安机关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相对较为简单,主要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基层警务工作,如巡逻、维持治安秩序、协助处置突发事件等。
因此,警务专勤人员与辅警在工作性质和职责上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