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所以只指军官和文职干部,一般士兵(士兵包括义务兵和志愿兵)不是。而军官的含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5月12日修正的《军官服役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军官是指,排级以上职务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现役军人,即军队干部,军队干部分为将、校、尉,也就是说少尉以上(含少尉)才是军官;文职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文职干部是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是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