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热爱基层,志愿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服从组织安排;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身体健康。须提供体检表;
4、具有大专及以上普通类全日制学历,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4月18日后出生);
6、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专业技术岗位须是医学院校或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7、符合招募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