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7月28日,我国县和县级市数量分别为1472个和394个,二者共计1866个。县,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市辖区、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相同,县的名称始于春秋时期,秦始皇统一中国时,推行郡县制,是县制正式设置的开端。
县与县级市、市辖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矿区、林区、特区一道,作为“县级行政区”,属三级地方行政区,是中国法定事实上的行政区划,由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二级行政区或省、直辖市一级行政区管辖。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