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风暴的四个原则
头脑风暴法是指由美国BBDO广告公司的奥斯本首创,该方法主要由价值工程工作小组人员在正常融洽和不受任何限制的气氛中,以会议形式进行讨论、座谈,打破常规,积极思考,畅所欲言,充分发表看法,从而达到激发创新思维的可能。
头脑风暴法应遵守如下原则:
1、庭外判决原则(延迟评判原则)。对各种意见、方案的评判必须放到最后阶段,此前不能对别人的意见提出批评和评价。认真对待任何一种设想,而不管其是否适当和可行。
2、自由畅想原则。欢迎各抒己见,自由鸣放,创造一种自由、活跃的气氛,激发参加者提出各种荒诞的想法,使与会者思想放松,这是智力激励法的关键。
3、以量求质原则。追求数量。意见越多,产生好意见的可能性越大,这是获得高质量创造性设想的条件。
4、综合改善原则。探索取长补短和改进办法。除提出自己的意见外,鼓励参加者对他人已经提出的设想进行补充、改进和综合,强调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和相互完善,这是智力激励法能否成功的标准。
5、突出求异创新,这是智力激励法的宗旨。
6、限时限人原则。小组人数一般为10~15人,时间一般为20~60分钟。主持人只主持会议,对设想不作评论,记录员要认真将与会者每一设想不论好坏都完整地记录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