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宗元和元年丙戌(806) �白居易三十五岁。罢校书郎。与元稹居华阳观,闭户累月,揣摩时事,成《策林》七十五篇。四月,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与元稹、韦惇 (处厚)、独孤郁、曹景伯、韦庆复、崔绾 、罗让、崔护、薛存庆、韦珩、李瑀、元修、沈传师、萧俛、柴宿及“达于吏理、可使从政科”,陈岵、萧睦等同及第。居易以对策语直,入四等(乙等),授周至县(今陕西周至县)尉。元和二年丁亥(807) �白居易三十六岁。由周至尉调充京兆府考官。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