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相当完备的官学教育体系,是我国封建社会教育的典型。
六学二馆(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弘文馆、崇文馆)组成了中央官学的主干,由国子监管理。唐代对各级官僚子弟能够进入学校登记有严格的规定:国子学要三品以上的官僚子孙进入,太学要五品以上的官僚子孙进入,四门学要七品以上的官僚子孙进入,很少能够破格入学的。
唐代的地方官学也有完备的制度。唐代的州、府、县各级单位都根据其大小设置相应规模州学、府学、县学等地方官学。地方官学由专职官员长史管理。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