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简称“粤”。省会广州。
一、拥有2座一线城市,分别是省会广州市,特区深圳市。2座新一线城市,分别是东莞市、佛山市。
二、有21个地级市。
1、大湾区有9个地级市: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珠海市、江门市、肇庆市、惠州市;
2、东部有4个地级市: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
2、西部有4个地级市: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云浮市;
4、北部有4个地级市:韶关市、清远市、梅州市、河源市。
三、有65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4个县、3个自治县,合计122个县级区划。
广东省是唯一同时拥有2座一线城市、2座新一线城市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