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两点:
1、看公告;
2、看合同。部分央企或国企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国企单位隶属事业单位,有编制,对于这种单位,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则不仅是正式员工,而且有正规的编制。这种编制,在编即上报人事局备案,占用编制名额,单位不能独自决定人员去留,需报人事局审批,即相当于说是过去的“铁饭碗”。
但是,仅仅一部分事业单位性质的央企或国企有编制,而且当时国企也在改革,现在有编制的员工也需要自己缴纳五险一金,其优越性也在逐渐削弱,且相对工资一般并不高。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