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拔担任乡镇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担任乡镇党政正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四)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提任乡镇党政正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三年内累计一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身体健康。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