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退职、死亡福利实施细则》规定,分为三档,一档为一次性抚恤金12万元,二档为一次性抚恤金8万元,三档为一次性抚恤金4万元。 这是根据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以及家庭所承受的压力,给予合理的抚恤回报。在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死亡抚恤标准较为优厚,体现了社会对这些离开的职工的关心和尊重。 除了一次性抚恤金,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还可以在丧葬服务、配偶及子女生活补贴等方面提供一定的资助和帮助。这些举措能够给予死者家庭一定的安慰,也能够鼓励更多的人投身到机关事业单位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