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费用摊派比例
首先“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这一条仍然保留!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2、要公示10日 让街坊都知道
增设电梯的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在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及本幢、本单元主要出入口公示,征询业主的意见,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负责!
3、出资分摊比例参照终出台
以第三层为参数1,第二层为0.5,第一层为0;
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0.1个系数;
即第四层1.1,第五层1.2,第六层1.3,并依此类推出资比例;
同一楼层各户的出资比例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该层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另外,还规定增设电梯方案的梯井(或连廊)与本交通单元内住宅或相邻住宅主要使用房间(卧室或起居室)窗户的正投影净距小于6米,可视为严重遮挡。
4、引进第三方协调矛盾
众所周知,加装电梯时经常会引起高层和低层住户矛盾激化,简而言之就是吵架啊!对于这种情况,官方首次引入了第三方参与协调。
条款对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业主委员会、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公证机构等第三方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协调、协商以及见证、公证等工作进行了分别规定。
还提到,业主之间发生争议,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请求调解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组织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