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资现场确认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按照公告上的要求,准备好相应的照片。
4、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 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6、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 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8、 非师范生提供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成绩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提供师范生身份证明。
此外,还需要携带一份《承诺书》和与申请表相同的2张照片。《承诺书》由申请人自行下载并打印,按规定填写并签字,粘贴与申请表相同的2张照片,装订于申请表左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