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
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
队人员的组成部分。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
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目前,文职人员主要编制在军级以上机关和非作战部队,比如院
校、医院、科研院所、文体单位、干休机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等,主
要从事教学科研、工程实验、医疗卫生、文艺体育、图书档案等专业
技术工作和事务性管理保障工作。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