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是指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社会个体的质量规格的总的设想或规定。
人们的教育不是无意识的、盲目的,而是自觉的有目的的。也就是说,在进行教育活动之先,人们对于要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已经在观念上有了某种预期的结果或理想的形象。
人们其所以进行教育活动,也就是要引起受教育者的身心发生预期的变化,形成他们的个性,使他们成为合乎受教育者的身心发生预期的变化,形成他们的个性,使他们成为合乎社会需要的人。
这种预期的结果或理想的形象,就是我们所说的教育目的。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