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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有什么规定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有什么规定

一、团费交纳

1、每位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元,每位教工团员每月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按1%的比例交纳团费。每学年统一收缴团费两次第一学期收取9月至次年2月共6个月,第二学期收取3月至8月共6个月。

2、每学期初,请各系团总支按时足额上缴团费。

3、各系团总支向院团委上缴本单位团费总额的70%,其余30%留作系团总支的活动经费。团刊团报由院团委负责统一征订,费用由团总支团费中支出。

4、各系团总支上缴团费时须同时上交填写完整的《团费收缴登记表》。

5、院团委收到系团总支上缴的团费时,将开具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

6、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支部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7、按时缴纳团费是每位共青团员的一项义务,请各团支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收缴工作,系团总支应把各支部团费收缴情况作为对支部考核、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

7、对不按规定时间缴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半年不缴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并收回其团员证,由系团总支做出书面情况说明,装入其学生档案内。

二、团费使用管理

1、各团支部组织委员要认真负责,及时收缴团费,做到登记清楚,账款相符,手续齐全。各系团总支应指定组织委员负责各支部团费的收缴、记录、存入账户,每学年将团费收支结算一次,并在团总支委员会上通报。

2、系团总支书记工作交接时,须当面做好本人任职期间团费收支管理情况的移交工作。

3、每一笔团费支出应在发票背面写明活动内容,并有经手、审核、负责人三人以上签字。

4.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与其他团的经费不能混淆,其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团报团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院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