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归纳推理可以分为三 种方式完全归纳法,简单枚举法,判明因果联系的归纳法。
按照举 例的先后可分为两种先列事例后归纳,或得出结论再举例说明。 后者被称为“例证法”。
归纳法一般指归纳推理,是一种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由一定程度的关于个别事物的观点过渡到范围较大的观点,由特殊具体的事例推导出一般原理、原则的解释方法。
1、归纳推理的思维进程是从个别到一般,而演绎推理的思维进程不是从个别到一般,是一个必然地得出的思维进程。
2、归纳推理除了完全归纳推理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是必然的外,前提和结论间的联系都是或然的,也就是说,前提真实,推理形式也正确,但不能必然推出真实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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