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校级和院级的区别
区别主要在于它们的管辖范围和职能不同。
校级学生会是由学校领导直接领导的,负责全校学生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是全校学生代表的最高组织形式。校级学生会的职责主要包括
1、 代表全体学生与学校管理部门沟通协调,维护学生权益。
2、 组织和策划全校性的学生活动,如文艺比赛、运动会、文化节等。
3、 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
4、 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和讲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5、 组织和管理各学院学生会的工作,协调和推动全校学生工作的开展。
院级学生会是由各学院学生会主席组成的,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院级学生会的职责主要包括
1、 代表本学院学生与学校管理部门沟通协调,维护本学院学生权益。
2、 组织和策划本学院的学生活动,如文艺比赛、运动会、文化节等。
3、 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
4、 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和讲座,提高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
总之,校级学生会和院级学生会的职责和范围不同,但都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而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