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电价的最新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
1、居民生活用电
1、千伏以下0.5098元,1-10千伏0.4998元,20-35千伏0.4948元,35-110千伏以下0.4898元。
2、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1、千伏以下0.8274元,1-10千伏0.8124元,20-35千伏0.7974元,35-110千伏以下0.7824元,110千伏0.7674元,220千伏及以上0.7524元。
3、农业生产用电
1、千伏以下0.5853元,1-10千伏0.5753元,20-35千伏0.5653元,35-110千伏以下0.5553元,110千伏0.5453元,220千伏及以上0.5353元。
4、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不满1千伏0.6570元,1-10千伏0.6420元,35-110千伏以下0.6270元。
以上电价包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1.5分钱,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每千瓦时48分钱,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每千瓦时66.5分钱。同时,以上电价均不包含农网还贷资金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