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报销比例
1、在广州市区范围内就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自付比例为10%;
2、在广州市以外的地方就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自付比例为20%。
需要注意的是,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上限略高于当地医保支付标准。如果您的个人账户余额充足,也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向医疗机构进行支付,减轻个人负担。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情况,建议到当地社保局或医疗机构的社保窗口进行咨询。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