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有上岗意愿人员
2、 申报条件
14045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人员 3、本区户口
4、残疾人
3、 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初审,出平议、公示,推荐区就业局
4、 上报材料 【原件、复印件(1份)】上报材料【2份】身份证、户口本 ﹑就业失业登记证、公证书、公益岗位审核推荐表
5、 区就业局复审出复议,推荐市就业局
6、 区就业局负责人审核,填写审核意见
7、 市就业局终核
8、 如不通过,说明原因,退还申报人员资料如通过,市就业局向用人单位发放派遣单
9 用人单位建立申报人档案,签订服务协议,确定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