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为什么那么会喝酒
安徽人喝酒分两派,南北差异大,皖北属于豪放派,特别是阜阳、淮北,酒过三巡,需相互敬酒,所敬之酒,必须干完,还有“滴酒罚三杯”的规矩,喝酒最后要“清桌”,即最后一杯酒必须喝完。对此,外界流传着“东北虎,西北狼,喝酒喝不过小阜阳”的俗语.酒意上头,皖南地区喝酒也豪气起来。“炸雷(罍)子,白酒混在啤酒里,然后一饮而尽。”合肥的黄一鸣表示,安徽人喝酒都喜欢炸雷(罍)子。诗仙李白曾在诗歌中写道“咸阳市中叹黄犬,何如月下倾金罍”。意思就是说追逐名利,哪里比得上在月光下炸罍子干杯畅快。
在太和县喝酒,需遵守独特酒规“走盅”。土生土长在太和县的赵福强是“走盅”酒规的忠实拥护者。据介绍,“走盅”一般由一个人牵头,先饮尽自己杯中酒,然后,再将空杯重新斟满酒,敬送给饭桌上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