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暂时还没有实施居民峰谷电价。目前居民用电为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不分季节,为每户每月200千瓦时及以内的用电量,第二、三档用电量分季节。
34、5、9、10、11月为春秋季,二档电量为超过200千瓦时-350千瓦时,三档电量为350千瓦时以上;1.2.6、7、 8、12月为冬夏季,二档电量为超过200千瓦时-450千瓦时,三档电量为450千瓦时以上。 第一档电量以内,居民用户现行基准电价为0.588元/ 千瓦时;第二档电量区间0.638元/ 千瓦时;第三档电量0.888元/ 千瓦时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