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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主办与一级行政执法员的区别

四级主办与一级行政执法员的区别

一、职务体系不同;二、执法范畴不同。职级序列分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一、职务体系不同

一级行政执法人员也就是过去常说的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而这里的一级执法员就相当于过去非领导职务的科员。为解决基层公务员晋升途径单一、工资待遇过多依赖于职务等问题,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工资待遇。

四级高级主办是公务员等级的二十级至十四级,副处级待遇,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四级高级主办职务任免与升降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执法范畴不同

一级行政执法人员属于行政执法范畴,直接在行政机关履行监督、处罚、检查等现场执法职责。除行政执法、专业技术职务外,科员是履行机关综合管理和内部管理职责的岗位。

四级主办科员实际上属于副科级,而不属于正科级。三级主任科员介于正科级领导职务和副科级领导职务之间,比副科级领导职务工资待遇要高,但是比正科级领导职务工资待遇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