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乐综合课程考试分为必考和主考两部分,满分100分。必考部分为音乐基本素质,占30%;主考部分由考生在声乐、器乐和舞蹈三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占70%。
音乐综合课程考试分为必考和主考两部分,满分100分。必考部分为音乐基本素质,占30%;主考部分由考生在声乐、器乐和舞蹈三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占70%。
音乐综合课程考试总成绩以等第分数形式公布
分为A、B、C、D、E五个等级;
85——100分为A,75——85分以下为B;
60——75分以下为C;
50——60分以下为D;
30分——50分以下为E。音乐综合课程只考操作技能,总成绩按实际得分计算,30分以下的(不含30分)为未达到等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