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认定学前教育教师具有的知识与技能需要考虑以下方面
1、教育学知识了解儿童发展规律、教育心理学、教育方法等;
2、学科知识掌握幼儿教育相关学科知识,如语言、数学、科学等;
3、教学技能具备设计教学活动、引导幼儿学习、评估教学效果等技能;
4、沟通与协作能力能与家长、同事、学生有效沟通与合作;
5、专业素养具备教育情怀、责任心、创新意识等。评价认定应综合考虑教师的学历、培训经历、教学实践等因素,确保教师具备全面的知识与技能,能够胜任学前教育工作。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