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定”是指
1、定人任何隐患问题均要定人、定位,专人定岗监督或直接处理,也就是隐患要有直接负责人进行处理。
2、定时间隐患问题必须由负责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
3、定标准处理隐患必须按照标准,一步到位,不可随意应负,达不到彻底根治隐患的目的。
4、定措施如隐患内容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或者对原设备、制度等做出较大的改动,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定责任处理后的隐患要制定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人或监管人员,防止隐患死灰复燃。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