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可以自愿留级。不过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学生每学期或者每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留级流程如下1、学生填写《学校留级审批表》。
2、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批,提出拟编入年级班级意见。
3、教务处、学生处审批。
4、教务处OA发文(教务处、学生处审批,主管校领导审批)。
5、学生处根据发文维护学籍信息,教务处根据发文维护学信网信息。
6、学生所在学院针对需要重新编排学生的教学、生活等。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