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学8年制是博士学位。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办学原则是八年一贯,整体优化,加强基础,注重临床,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目标是培养具有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高层次、高素质的临床和科研人才。
实行八年一贯连续培养,同时,实行质量监控,确保各阶段的培养质量。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适应学习者,实行分流和淘汰制,但不设具体淘汰率。在公共基础课程阶段、基础医学阶段和研究生培养阶段分别设立出口,对不能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应要求或本人不愿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学生,将实行分流或淘汰。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予以转专业、本科毕业或结业;按学生实际达到的专业水平授予学士学位(或不授予学位)、授予硕士学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