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
艺术类各批次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除本科提前批外,本科批两个阶段和高职(专科)批两个阶段均实行剩余计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每批次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征集志愿”设批次服从志愿。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