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立诛必,汉语成语,拼音是shǎng lì zhū bì,意思是指该赏的立即赏,该罚的一定罚。出自《豫省试策五》。
清·侯方域《豫省试策五》:“卫嗣君曰:‘赏立诛必,虽失十左伤氏无伤也;诛不必,虽得十左氏无益也。’”
作宾语、定语;用于处事。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