摽弃,读音是pāo qì。意思是抛弃。
抛弃。
清 方苞 《赫氏祭田记》:“有義田以養其族人,故宗法常行,無或敢犯。余嘗以風並世士大夫,閒有慕效者,不再世而子孫族人,瓜分其義田而摽棄之。”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