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职,读音是bān zhí。意思是分职,各授其职。
分职,各授其职。
《周礼·地官·遂人》:“以歲時登其夫家之衆寡及其六畜車輦,辨其老幼廢疾與其施舍者,以頒職作事,以令貢賦,以令師田,以起政役。”
郑玄 注:“職,謂民九職也。分其農牧衡虞之職,使民爲其事也。”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