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级主办是公务员等级的二十四级至十八级,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四级高级主办职务任免与升降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督办十五级至十级; 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 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 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
四级高级主办二十级至十四级; 一级主办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二级主办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三级主办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四级主办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一级行政执法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二级行政执法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