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行政区域的专用名称。这一名称起源于清朝初期的会盟制度。清代乌兰察布盟属理藩院统辖,绥远将军衙署节制,对所属四部(四子部、乌拉特部、茂明安部、喀尔喀右翼部)六旗(四子部落旗,乌拉特前、中、后三旗,茂明安旗,喀尔喀右翼〈达尔罕贝勒旗〉)进行监督和调节。这一名称从清代康熙年间一直沿用到今。
“乌兰”蒙古语“红色”之意,“察布”蒙古语“山的两翼高地”之意,“盟”是蒙古语“楚古拉干”(聚会)的汉译词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