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24章最突出的辩证法规律
【 原文】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
其在道也,曰:余饭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本章老子借“企者不立”、“跨者不行”,来喻说凡有“自见”、“自是”、“自伐”、“自矜”表现的人,都会像“企者不立”、“跨者不行”一样短暂而不可持久;而且这些表现也都是违反自然本性,如同剩饭赘瘤令人讨厌,所以老子认为“有道者”是不会有这等表现的。
具体来说,上章老子言“飘风骤雨”不终朝不终日,本章老子言非自然的“企者”、“跨者”同样不能持久;反过来说,非自然的“自见”、“自是”、“自伐”、“自矜”也必像“飘风骤雨”、“企者跨者”一样短暂而不能长久。所以本章老子反对人的自炫骄矜。
在这里,“企者”、“跨者”无非是要想高过别人、快过他人。为了出人头地,于是就有了老子说的自我表现的行为;而等到真比别人高出一头、领先一步时,也就有了自以为是、自我炫耀的行为,再下去可能就有“骄矜”的行为,如黩武者矜其国富兵强,颐指者矜其权势显赫……而到了“自矜”这一阶段,已不可能有老子所说的“守柔”、“善下”了,有的只是“好争”、“霸道”……
而一旦到了“自矜”之时,这实际上也就蕴育了危机,犹如“矜善游者恒溺,矜善骑者恒坠”一样。正因为这样,老子之“道”强调“去矜”、“戒矜”(见王力《老子研究》第五章《道用》第二节《戒矜》),认为诸如“自见”、“自是”、“自伐”、“自矜”如“余饭赘行”(形),是一种病态的行(形)为和心理,不符合自然之道,并认为有道者是不会以此自居的。反过来也说明,“道用”者——凡能建大业者也必不会“自矜”、“自伐”、“自是”、“自见”的。
正因为如此,身居高位的曾国藩“不敢涉一毫矜张之念”(《家书》同治三年正月二十三日《致沅弟》)。由“自矜”也必不自我炫耀、自我表现,所以曾国藩强调:“不必占天下之第一美名”(《家书》同治三年五月十六日《致沅弟》)。
而有道者“去矜”、“戒矜”,还能做到“凡其所行事,不知其为己事也;其所成功,不知其为己功也。顺自然之势,行乎其不得不行;及其成功,亦自然之势所至,敢自以为功战”(王力《老子研究》第五章《道用》第三节《戒矜》)。这样,也就达到了“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这种“玄德”的境界。故此章与《老子》其他章节互相发明,互述“道”、“德”。
老子第24章最突出的辩证法规律
老子在《道德经》24章中首先说“企者不立,跨者不行”,意思是踮起脚尖站反而不稳,跨越大步反而走不远,用辨证法的规律来解释,在事物的矛盾运动中,凡是都要把握一个度,过了这个度,就适得其反。
老子接着又说“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是用生活中的具体现象补充说明上叙道理,“故有道者不处”,即懂得和尊重客观规律的人是不会这样做的,因为过分的行为是不能长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