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遺失遺忘。
忘,普通话读音为wànɡ。“忘”字,《说文解字》解释为“不识也。从心从亡,亡亦声。武方切”。“忘”字基本含义为不记得,遗漏,如:忘记;引申含义为舍弃,如:忘私。
在现代汉语中,“忘”多用作动词,忘掉。
忘,会意兼形声字,本意为不记得。最早见于甲骨文,后演变为金文,金文中的“忘”字形的上方是“亡”,既是声旁,也是意旁,表示丢失。下方是“心”是意旁表示记忆。合起来的意思就是丢失了过去的记忆。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