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 ?”曰:“然。”“然则 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 其 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 而言之,不蕲哭而哭者。是遁 天倍 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 ;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指①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内篇•养生主第三)
[注]①指:通“脂”,指烛薪上的油脂。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