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金额和暂列金额的区别
一、区别如下:
1、暂列金额的暂列工程,可能会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
2、暂估价的工程是一定有的,只是暂时的单价或工程量,尚不十分确定。
3、暂定金,常用于计划以外的突发事件开支和市场短期变动增加的开支
二、名词解释
1、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暂估价: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招标阶段直至签订合同协议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以及需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金额。
3、暂定金额:暂定金额。是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数额的一笔资金,标明用于工程施工,或供应货物与材料,或提供服务,或以应付意外情况。
此金额在施工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
故称为暂定,亦称待定金额或备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