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屋檐长度标准
屋角处的角梁断面高度为椽高的三倍左右,椽和角梁的下端都搭在檐檩上。为使角椽上皮逐渐抬高到与角梁上皮相平,以便铺望板,在屋角处正侧两面的檩上各垫一根三角形木条,宋代称“生头木”(清代称“枕头木”)。这样屋檐至角处就出现平缓的上翘(清代称为“起翘”)。这做法约始于南北朝后期。中国古代建筑翼角上翘的特点,至此形成。
约在唐代中期或晚期,出现了第三种角椽的排列方式,角椽自梢间下平暗(清代称下金桁)起,逐根呈辐射状展开,向角梁靠拢,最末一根与角梁相并。这和第二种做法不同处是椽近似于从一个中心辐射出去(由于制做上的困难,实际上不能做成从同一点射出),故角椽和前两种方式不同,不是逐根缩短,而是在开始时逐根加长,只是最后几根椽尾出于构造的原因,并入角梁侧椽槽内,才开始缩短。第三种做法的最早实例是五台县唐代建筑佛光寺大殿。此后,这种翼角椽排列方式被普遍采用。至清代,第一种排列方式只在南方个别建筑上使用,第二种则已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