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建市前被称为地区,是因为地方行政区划调整的需要。在中国,地区一般是指地级行政区划单位,与县级行政区划相对应。在菏泽建市之前,菏泽地区是按照地级市和县级市两级行政区划进行管理的。地级市一般是指拥有较大地区范围和相对完备行政管理权限的城市,而县级市则是指介于县和地级市之间的城市行政单位。随着菏泽地区的发展和行政管理需要,菏泽于1993年升格为地级市,改称菏泽市。因此,在建市之前,该地区被称为地区。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